|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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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業廢棄物 | 2025/02/13 | 高雄市 | NT$6,000 | 貴公司114年2月11日高市營建拆字第114020801號,述明承攬「鑫瑞寶開發楠梓區土庫五路住宅拆除工程」(楠梓區清豐段361、361-1地號),經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13年11月25日高市工務建字第113A003634號函准予拆除,並已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即已先行動工拆除完畢,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4-02002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鳳山區頂興街一八0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5/02/13 | 高雄市 | NT$6,000 | 貴公司114年2月11日高市營建拆字第114020801號,述明承攬「鑫瑞寶開發楠梓區土庫五路住宅拆除工程」(楠梓區清豐段361、361-1地號),經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13年11月25日高市工務建字第113A003634號函准予拆除,並已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流向,即已先行動工拆除完畢,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4-02002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鳳山區頂興街一八0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20/05/12 | 高雄市 | NT$2,400 | 上址工區,堆置土方車輛進出作業輪胎未清洗夾帶泥土,致污染地面。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9-05084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 高雄市鳳山區頂興街一八0號 |
| 噪音污染 | 2018/09/10 | 高雄市 | NT$6,000 | 經查貴公司並無核准於管制時段施工許可文件,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及高雄市政府104年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四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22-107-090006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鳳山區頂興街一八0號 |
| 噪音污染 | 2018/06/28 | 高雄市 | NT$3,000 | 經查貴公司並無核准於管制時段施工許可文件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22-107-060011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 | 高雄市鳳山區頂興街一八0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