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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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空污 | 2018/03/07 | 臺中市 | NT$100,000 | 本局於106年11月17日派員前往臺中市龍井區三港路185巷**號廠房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正從事灰鐵鑄造作業,且規模已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第二類-製程別:灰鐵鑄造程序」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公告條件,惟貴公司未依法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而逕行從事前述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7-030012 | 貴公司未依法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而逕行從事灰鐵鑄造作業,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龍井區三港路一八五巷三八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