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陳榮南(出資額(元):150,000) | |||
| 陳棋水(出資額(元):90,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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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空污 | 2017/11/23 | 臺中市 | NT$200,000 | 貴社業經本局106年8月17日中市環稽字第1060088980號函暨裁處書勒令停工在案(諒達),惟本局於106年9月13日派員前往貴社稽查,查獲現場仍正從事灰鐵鑄造作業,經查核規模已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第二類-製程別:灰鐵鑄造程序」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公告條件,且貴社仍未依法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而逕行從事前述作業,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6-11003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規定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龍井區龍津里三港路一八五巷三八號一樓 |
| 固定空污 | 2017/08/16 | 臺中市 | NT$100,000 | 本局於106年5月12日派員前往貴社稽查,查獲現場正從事灰鐵鑄造作業,經查核規模已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第二類-製程別:灰鐵鑄造程序」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公告條件,惟貴社未依法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而逕行從事前述作業,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20-106-08002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龍井區龍津里三港路一八五巷三八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