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許綉霞 | 董事 | 10.26%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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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營建工程 | 2024/08/08 | 新北市 | NT$100,000 | 本局依「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於貴公司辦理之「聖龍金屬三重廠房新建工程」(管制編號:F110F22***-*),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50點,影響防制效果:1.工地周界:未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或防溢座,記缺失10點。2.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記缺失10點。3.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運送具粉塵逸散性之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廢棄物之車行出入口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缺失10點。4.結構體:營建工程結構體之施工架(鷹架)外緣未覆蓋防塵布、防塵網且未於結構體上設置自動灑水設備,記缺失10點。5.監測錄影及記錄:施工規模達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條件,未設置監測儀表、未依管理辦法附表四監測儀表項目及頻率規定進行記錄及錄製影像未保存一個月備查,記缺失10點。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1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8條 | 23-113-0800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10條、第11條及第18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第4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五股區民義路一段二四○號 |
| 水污染 | 2017/12/13 | 新北市 | NT$147,000 | 經派員至貴公司所屬五股廠(管制編號:F1512290,金屬表面處理業)作業中,於放流口採樣檢驗結果:PH值11.1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6-120030 | 違反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五股區民義路一段二四○號 |
| 水污染 | 2017/05/26 | 新北市 | NT$60,000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 | 30-106-05003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3及5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五股區民義路一段二四○號 | |
| 水污染 | 2016/11/24 | 新北市 | NT$6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5-11004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五股區民義路一段二四○號 | |
| 水污染 | 2015/08/10 | 新北市 | NT$1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 | 30-104-08000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五股區民義路一段二四○號 | |
| 水污染 | 2015/07/15 | 新北市 | NT$80,000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4-070012 | 違反行為時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並依行為時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五股區民義路一段二四○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