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林淑華 | 1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5/06/10 | 桃園市 | NT$6,000 | 未於每月10日前申報前月營運紀錄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 | 44-114-06000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山腳里聯發街一九○巷一號一樓 |
| 移動污染 | 2025/02/13 | 新北市 | NT$500 | 車輛(車號:686-**)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4-02127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及新北市政府112年2月17日新北府環空字第1120243787號公告事項二、(一)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桃園市蘆竹區山腳里聯發街一九○巷一號一樓 |
| 移動污染 | 2024/12/16 | 桃園市 | NT$500 |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686-QP、自用大貨車)於113年8月30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3-12053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桃園市蘆竹區山腳里聯發街一九○巷一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