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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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污染 | 2023/02/09 | 彰化縣 | NT$14,000 | 111年7月7日至現場稽查,發現廠區內廢水處理單元澄清液槽(TO1-08地下槽體)上方有一破損處因液位控制器故障導致作業廢水由該槽體溢滿至廠外溝渠污染地面水體。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30-112-02001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秀水鄉莊雅村溪心街三四六號 |
| 水污染 | 2022/06/29 | 彰化縣 | NT$10,000 | 原負責人梁世鴻,兼任該廠廢水處理專責人員,因工廠轉讓,未能常設於該廠專職廢水處理,且原設置之廢水處理專責人員代理人王富蜜及黃翠華均已離職,未依規定程序報請核備。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8款,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3款 | 30-111-06002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3款、第8款規定,爰依同法第48條第3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秀水鄉莊雅村溪心街三四六號 |
| 水污染 | 2015/09/03 | 彰化縣 | NT$180,000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4-09000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4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第46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秀水鄉莊雅村溪心街三四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