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陳建亨 | 1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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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污染 | 2021/10/15 | 臺南市 | NT$75,000 | 貴社從事印染整理業(印花、梭織布染整者),本局110年8月24日派員稽查,於貴公司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48.3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印染整理業(印花、梭織布染整者)放流水標準規定限值。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30-110-10000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塩行里中正一街一六八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2/08/15 | 臺南市 | NT$6,000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01-08001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塩行里中正一街一六八號 | |
| 水污染 | 2010/12/15 | 臺南市 | NT$29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099-12001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 | 臺南市永康區塩行里中正一街一六八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