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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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 2022/06/30 | 彰化縣 | NT$60,000 | 本局於111年6月14日派員至本縣員林市萬年里員集路2段386巷152號稽查,現場為從事廢機車回收拆解,由於廢機車屬公告應回收廢棄物,稽查當時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資源回收管理資訊系統及本縣登記資料,該址並未領有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即從事廢機車回收,另廠區四周雖設有圍籬及舖設不透水地面,惟未分區貯存回收之廢機車及其拆解後衍生廢棄物,並標示其種類名稱等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 45-111-06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員林市萬年里○○二鄰員集路二段三八六巷一五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