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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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業廢棄物 | 2025/09/03 | 桃園市 | NT$6,000 | 本局於114年8月14日派員至本市新屋區中山東路二段380至370號1樓稽查,現場從事其他塑膠製品製造程序,貴事業係屬組改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修正「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十九)再利用機構〕,惟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已逾期未進行展延,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13條 | 40-114-09001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13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中山東路二段三八○至三七○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