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固定空污 |
2025/08/18 |
高雄市 |
NT$150,000 |
製程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2)廠房,逸散出白色粒狀污染物,已排除水蒸氣之干擾,而逸散出周界外影響空氣品質。 |
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20-114-08001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湖內區湖內里中山路一段一一○號 |
| 固定空污 |
2025/07/02 |
高雄市 |
NT$195,000 |
案經本局派員於114年5月23日9時39分會同長輝公司代表人員,至該廠之P010進行煙道異味污染物採樣,採樣過程均依環境部公告之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法程序,並依異味汙染物官能測定法-三點比較式測定法判定,經取樣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檢測值為2340(標準限值1000)未符合標準值,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之規定,予以告發處分。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14-0700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湖內區湖內里中山路一段一一○號 |
| 固定空污 |
2024/07/12 |
高雄市 |
NT$195,000 |
本局於113年3月22日派員至長輝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執行植物油處理製造程序(M01)排放管道(P010)異味官能檢測,該管道高度1.6公尺,依「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標準值為1000(管道高度介於18公尺以下),管道檢測實測值為174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13-07001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湖內區湖內里中山路一段一一○號 |
| 移動污染 |
2024/06/21 |
高雄市 |
NT$500 |
車輛KEF-6038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3-06158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高雄市苓雅區新光路三八號一四樓之五 |
| 固定空污 |
2024/04/15 |
高雄市 |
NT$450,000 |
案經本局派員於113年02月23日11時09分前往查察,該處為燃煤鍋爐生產蒸氣供產線使用,稽查當時發現明顯粒狀污染物(白煙)逸散至廠房外造成空氣污染,該廠雖設有空污防制設備,惟未有效收集處理導致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並排除水蒸氣干擾,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20-113-04001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湖內區湖內里中山路一段一一○號 |
| 固定空污 |
2023/08/02 |
高雄市 |
NT$150,000 |
製程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2)廠房,逸散出白色粒狀污染物,經查燃煤鍋爐之設備引風機故障導致排放管道無法收集粒狀污染物,而逸散出周界外影響空氣品質,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
20-112-0800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湖內區湖內里中山路一段一一○號 |
| 固定空污 |
2022/04/28 |
高雄市 |
NT$100,000 |
本局稽查人員於111年2月17日至貴公司進行法規符合度查核作業,發現貴公司植物油處理製造程序(M01)旋風集塵器(A011、A012)之壓降錶故障(移除進出風壓管後,指針仍停留於5cm of water及35cm of water,未有任何移動),未依許可操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1-04002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湖內區湖內里中山路一段一一○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0/10/12 |
高雄市 |
NT$6,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9月3日派員前往督察,發現貴公司燃煤鍋爐產出灰渣露天貯存,未設有防止地表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且有滲出污染地面情事,又貯存地點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40-109-10000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湖內區湖內里中山路一段一一○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0/10/12 |
高雄市 |
NT$6,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9月3日派員前往督察,發現貴公司109年1月進行濾袋更換作業,惟未依規定上網申報廢濾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9-10000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湖內區湖內里中山路一段一一○號 |
| 水污染 |
2019/11/08 |
高雄市 |
NT$108,000 |
本局於108年7月17日至貴公司深度查核,發現現場廢污水處理設施之操作參數資料與許可資料登載不符,前述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法第14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8-11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湖內區湖內里中山路一段一一○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9/07/08 |
高雄市 |
NT$6,000 |
本局108年1月30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後方空地(本市路竹區環球段1507地號),露天貯存燃煤底灰(或燃煤飛灰之底灰)(R-1107)、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0899)、碎石雜物(D-2499)等廢棄物,貯存地點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配置圖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8-07004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湖內區湖內里中山路一段一一○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9/07/08 |
高雄市 |
NT$6,000 |
本局108年1月30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後方空地(本市路竹區環球段1507地號),露天貯存燃煤底灰(或燃煤飛灰之底灰)(R-1107)、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0899)、碎石雜物(D-2499)等廢棄物,上開廢棄物露天貯存,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40-108-07004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湖內區湖內里中山路一段一一○號 |
| 固定空污 |
2019/06/24 |
高雄市 |
NT$100,000 |
本局於107年4月12日派員至貴公司(高雄市湖內區湖內里中山路一段110號)許可符合度查核,經查貴公司(A013)袋式集塵器之壓力損失為130mmH2O及(A014)袋式集塵器之壓力損失為125mmH2O,均與許可證操作條件(A013、A014袋式集塵器為150-250mmH2O)不符,業已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8-06002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湖內區湖內里中山路一段一一○號 |
| 水污染 |
2019/04/26 |
高雄市 |
NT$27,000 |
本局派員於108年3月18日至貴公司「長輝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環球段倉庫機房新建工程(建照執照:(107)高市工建築字第01056號),開發地號:高雄市路竹區環球段1494-1地號等28筆」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即逕行施工;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報本局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30-108-04002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路竹區環球段一四九四之一等二八筆地號 |
| 固定空污 |
2018/12/05 |
高雄市 |
NT$100,000 |
案係貴公司於107年10月1日14時0分時,因鍋爐排放管道之袋式集塵器內濾布損害至排放大量黑煙之粒狀污染物致空污,於周界外明顯目視可見,雖貴公司有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惟未於一小時內完成通報,明顯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 |
20-107-1200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9條第1款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湖內區湖內里中山路一段一一○號 |
| 水污染 |
2018/08/20 |
高雄市 |
NT$126,000 |
本局派員於107年6月29日至貴公司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110 mg/L(標準限值為30 mg/L)及化學需氧量234 mg/L(標準限值為10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7-08001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湖內區湖內里中山路一段一一○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8/02/21 |
高雄市 |
NT$6,000 |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6年12月28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督察,發現廢水處理程序產生之食品加工污泥(R-0902)貯存地點、容器未保持清潔完整致有滲出,污染地面之情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
40-107-02002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及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3之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湖內區湖內里中山路一段一一○號 |
| 固定空污 |
2016/11/25 |
高雄市 |
NT$2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 |
20-105-11002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湖內區湖內里中山路一段一一○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6/11/22 |
高雄市 |
NT$6,000 |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
40-105-110013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湖內區湖內里中山路一段一一○號 |
| 水污染 |
2016/05/23 |
高雄市 |
NT$150,000 |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5-05001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湖內區湖內里中山路一段一一○號 |
| 水污染 |
2016/01/15 |
高雄市 |
NT$30,000 |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30-105-01000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湖內區湖內里中山路一段一一○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5/10/01 |
高雄市 |
NT$6,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4-10000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爰依同法第52條暨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號規定,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湖內區湖內里中山路一段一一○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15/08/31 |
高雄市 |
NT$2,4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4-083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 |
高雄市湖內區湖內里中山路一段一一○號 |
| 水污染 |
2015/08/10 |
高雄市 |
NT$150,000 |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
30-104-08000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湖內區湖內里中山路一段一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