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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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污染 | 2024/10/11 | 高雄市 | NT$30,000 | 案係辦理民眾陳情案件稽查,經本局派員於113年9月4日17時00分至本市仁武區北屋北街旁愛河內有一股異常水色流入,沿線尋上游巡查發現仁武區八卦段43地號工地,因抽出地下室積水致沖刷沙泥而流入側溝後流入北屋北街旁愛河,進而污染承受水體。惟該處屬愛河流域水污染管制區內,依據上述污染事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13-10000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左營區文恩路一六七號一樓 |
| 噪音污染 | 2020/05/28 | 高雄市 | NT$3,000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派員於109年4月27日22時15分前往上開地點稽查,稽查當時貴公司正使用動力機械-泵送車及混凝土車進行灌漿作業,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本局104年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22-109-050014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 | 高雄市左營區文恩路一六七號一樓 |
| 噪音污染 | 2020/03/31 | 高雄市 | NT$3,000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派員於109年2月28日07時54分前往上開地點稽查,當時貴公司正使用動力機械「移動式起重機進行吊掛作業」,違反旨述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22-109-030007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 | 高雄市左營區文恩路一六七號一樓 |
| 水污染 | 2017/03/13 | 高雄市 | NT$27,500 | 本局派員於106年2月17日至貴公司「侑城建設有限公司-左營區菜公段新建工程」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即逕行施工;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報本局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6-03000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左營區菜公段七小段一地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5/08/20 | 高雄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4-08002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左營區文恩路一六七號一樓 | |
| 事業廢棄物 | 2011/01/13 | 高雄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0-01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裁處。 | 高雄市楠梓區清楠段四○六之二地號,清楠段四○六之一地號,清楠段四○六地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