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吳子明 | 董事 | 10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事業廢棄物 | 2024/04/17 | 臺南市 | NT$6,000 | 本局於113年1月22日執行申報勾稽查核,發現貴公司於112年10月至112年12月未申報製程之原料、產品及廢棄物相關資料,顯未於規定時間執行網路申報。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3-040035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營區南紙里太子路二四○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8/12/14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本局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貴公司107年1至8月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原料、產品及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7-12001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營區南紙里太子路二四○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