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周春錦 | 董事 | 10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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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污染 | 2019/12/05 | 彰化縣 | NT$30,000 | 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事業,未領有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即逕行將製程廢(污)水收集貯存於廠區側面地下貯槽內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30-108-120004 | 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本府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和美鎮源埤里南安路一七○號 |
| 水污染 | 2017/10/23 | 彰化縣 | NT$30,000 | 於本縣和美鎮太平路174巷內,從事金屬表面處理作業,未依規定申請並取得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而逕行將廢(污)水貯存於廠區內貯存槽及快混槽,核已違反水污法第20條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30-106-10003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4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和美鎮源埤里南安路一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