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陳連旗 | 董事 | 10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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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影響評估 | 2025/12/23 | 屏東縣 | NT$400,000 | 本開發案位於本縣里港鄉三張廍段68-5、68-6、68-19、476-3、473-4地號等5筆土地,開發總面積1.4455公頃。業經本府113年11月5日以屏府環綜字第11380198700號函公告審查結論在案,合先敘明。上開開發計畫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11月6日派員稽查,現場發現里港鄉三張廍段68-5地號土地(該地號於上開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中規劃為操作區、滯洪池等)呈現深約3公尺之長型土坑,現場亦有挖土機作業中,惟查稽查當時本案興辦事業計畫審查中,刻正辦理地目變更,尚未取得開工許可即逕予動工。貴公司未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相關規定及本案環說書審查結論公告承諾事項於施工前辦理公開說明會,並於施工前30日內將施工日期以書面方式提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環評主管機關,即逕予施工,已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3項、第17條及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18條規定,茲依同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如主旨。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3項,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10-114-120001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3項及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之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里港鄉土庫村南興路六之一一號一樓 |
| 水污染 | 2012/01/10 | 屏東縣 | NT$6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1-01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第66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里港鄉土庫村南興路六之一一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