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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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鎮所室內外環境清潔及維護工作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104/03/31 | 否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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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空污 | 2023/03/23 | 高雄市 | NT$225,000 | 本局於112年2月11日9時50分於貴公司停車場大門前清楚可見空氣中明顯有粒狀污染物,遂入場查察,發現貴公司場區內有廢棧板正在燃燒,現場未設置適當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20-112-03002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宏光街五三一號一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0/10/28 | 高雄市 | NT$6,000 | 貴公司109年9月29日函申請裝置即時追蹤系統解除列管,案附車輛異動登記書,清除車輛於109年9月21日辦理報廢,該車輛已非該公司所有之清除車輛,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4-109-10001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並依同法第55條第1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3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宏光街五三一號一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10/28 | 高雄市 | NT$6,000 | 本局107年10月31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管理及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7年9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8-10003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小港區天順街四五號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09/06 | 高雄市 | NT$6,000 | 本局107年5月9日派員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執行道路攔檢作業,發現貴事業所屬清運車輛車號137-YZ,車身未標示最新且正確之許可證字號(107高雄市廢乙清字第0028號),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08-09000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小港區天順街四五號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7/06/05 | 高雄市 | NT$6,000 | 貴公司於106年1月至106年3月未依規定進行營運紀錄申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6-06000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小港區天順街四五號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6/11/16 | 高雄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5-110008 | 依據本局執行105年度高雄市事業廢棄物及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計畫清除機構勾稽查核及本局105年10月27日事業機構事業廢棄物稽查紀錄辦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小港區天順街四五號 |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1/09/22 | 高雄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00-0900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4裁處之規定,罰鍰新台幣六仟元整。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小港區天順街四五號 |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1/04/20 | 高雄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00-0400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規定,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 高雄市小港區天順街四五號 |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1/04/20 | 高雄市 | NT$60,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 | 44-100-04000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規定,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 | 高雄市小港區天順街四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