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水污染 | 2020/07/28 | 臺中市 | NT$108,000 | 貴公司於本市太平區中興里永義十二街21號從事電鍍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540-08號),經本局於109年3月19日派員前往,查獲以下違規情事:會同貴公司現場人員於放流口採驗水質結果,硝酸鹽氮量測值:85.2mg/L(限值: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9-07002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中興里永義一二街二一號 |
| 水污染 | 2015/11/30 | 臺中市 | NT$6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4-11002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中興里永義一二街二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