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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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業廢棄物 | 2023/09/23 | 桃園市 | NT$6,000 | 案經本局於112年6月28日派員前往貴公司(一廠)稽查,貴公司係從事橡膠製品業,查貴公司製程產生之邊角料廢橡膠(R-0301)係委託潘炳瑞載運至阡貿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再利用,惟貴公司未委託合格再利用業者並簽約。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0-112-09004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及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文化里華亞三路二八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