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蘇宇輝 | 董事 | 10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水污染 | 2025/12/17 | 南投縣 | NT$48,000 | 貴公司(所在位置:南投縣草屯鎮新光段214地號)從事餐具清洗業,現場正進行烤肉網等餐具清洗作業。經與貴公司代表確認,現場產生並排入隘寮溪之廢(污)水係屬貴公司清洗烤肉網等餐具所產出,造成隘寮溪周邊環境污染,違規事實明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14-12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霧峰區舊正里光明路一一六巷六三之二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