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姜玉桂 | 董事 | 60.13%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事業廢棄物 | 2024/11/22 | 臺南市 | NT$6,000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2年12月26日執行督察,發現貴公司於112年3月至6月及11月委託民X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清除,惟查本局於11X年2月2X日函文廢止民X環保工程有限公司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貴公司委託非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丶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40-113-110031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五福路二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