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一般廢棄物 | 2025/06/12 | 臺中市 | NT$6,000 | 本局於113年11月2日9時15分派員稽查,現場遭棄置廢棄物,經稽查人員翻尋後發現貴商號之單據,於113年11月2日15時請臺端至本局三股辦公室協助調查事實後,確認為貴商號產出之一般廢棄物(包裝紙箱及機車殼等物)未委託合法公民營清除處理機構進行清除廢棄物(屬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廢棄物代碼:D-1801),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41-114-06026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西屯區永安里西屯路三段宏恩三巷二七弄九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