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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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廢棄物 | 2025/08/12 | 臺南市 | NT$3,000 | 本局114年6月25日上午10時35分派員稽查,經於本市仁德區後壁段1274地號等2筆貴公司承包施作四方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工程工地2樓陽台處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有孳生病媒蚊之虞。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14-080155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13規定裁處。 | 臺南市東區立德十路八○巷一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