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事業廢棄物 | 2024/10/29 | 臺北市 | NT$12,000 | 事業採本法第28條第1項第2款至第4款規定之方式清除事業廢棄物者,未與受託清除者簽訂書面契約(清除前未與受託清除者簽訂書面契約)(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2)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13-1001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蘆洲區民權路六六號五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