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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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3/06/05 | 桃園市 | NT$6,000 | 查臺端所有耘蒼企業社112年4月25日蒼字第1120420001號函及桃園市事業廢棄物網路申請審查管理系統(下稱E化審查系統)提送之申請文件,臺端所有耘蒼企業社負責人已於112年3月2日變更完成,惟臺端所有耘蒼企業社遲於112年4月20日提出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未於30日期限內提出申請變更,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12-06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員本里新富三街七二之一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