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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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空污 | 2025/12/16 | 桃園市 | NT$20,000 | 臺端於本市平鎮區新興路177巷13號旁經營義興公園臭豆腐,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6月24日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烹飪區作業中,本府環境保護局會同環境部核准之檢驗機構(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GS)進行周界空氣污染物(異味)檢測,檢測結果周界採樣排放異味污染物檢測值為15,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異味排放標準(1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14-12001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義興里新興路一七七巷一三號旁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