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黃荷雅 | 1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5/11/25 | 新北市 | NT$60,000 | 本局查獲周○○駕駛臺端經營之**環保工程行所屬自用小貨車(車牌號碼:BWM-****)載運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599),雖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電子聯單號碼:F05C649311400190C;產源地:本市板橋區華江三路142號),以供檢查。惟經本局調查,該清除車輛是日執行廢棄物清除業務實際地點為臺北市北投區大興街、本市林口區仁愛路2段、本市五股區登林路及本市板橋區華江三路等地,顯與聯單所載不符,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4-114-11003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7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一五三號四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