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劉騰徽 | 董事長 | 75.00% | 應元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
| 劉芳宜 | 監察人 | 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水污染 | 2025/08/04 | 臺南市 | NT$60,000 | 貴公司將軍廠屬藥品製造業,經本局於114年5月20日派員稽查,查核放流口有廢水排放,於放流口採水樣一組,現場檢測pH10.17,於現場重新校正後,測得pH10.19,未符合藥品製造業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4-08000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將軍區忠興里忠興一三二之三五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7/02/17 | 臺南市 | NT$6,000 | 該公司於本市將軍區忠昌段進行「天乾製藥有限公司-天乾製藥有限公司自辦廠房、停車庫、遮雨棚拆除工程」,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之事業,惟該公司未依規定提出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申請並經審查核准,即已先行動工完成建築物拆除作業,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6-02003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將軍區忠興里忠興一三二之三五號A區 |
| 營建工程 | 2017/01/20 | 臺南市 | NT$100,000 | 貴公司辦理本市將軍區「天乾製藥有限公司廠房、倉庫增建工程(管制編號:D105RJ2010-1)」,查該工程於105年3月14施工,惟未依規定申報及繳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遲至105年12月9日併滯納金、利息始完成申報繳納,逾期30日以上。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 | 23-106-01000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暨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第6條第2款規定,本府依同法第55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將軍區忠興里忠興一三二之三五號A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