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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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營建工程 | 2023/11/15 | 屏東縣 | NT$105,0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1月6日前往旨揭工地現場稽查, 該工程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施作 ,包括圍籬未涵蓋整個工區、車行路徑鋪設配度不足、鋪 面未清洗及車輛離開工地時未落實將輪胎清洗乾淨,導致 泥沙外帶,造成道路路面色差情形,累計缺失扣點計12點 ,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茲依同法第62 條第1項第4款及第85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3-112-11000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潮州鎮崙東里崙新路三一號二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