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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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鍾安妏(出資額(元):2,000) | |||
| 鍾炳輝(出資額(元):1,998,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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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動污染 | 2019/09/09 | 臺南市 | NT$5,000 | 貴商號所有87年3月出廠(第2期車)的765-**號自用大貨車,於108年5月31日行經本市關廟區關仁路30號旁,本局派員於該路段上目視稽查判煙認定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08年7月22日前到檢,該車輛於108年7月17日至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41%,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7月1日至88年6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4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21-108-09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竹田鄉永豐村永豐路四一之二二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