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噪音污染 | 2026/01/15 | 高雄市 | NT$3,000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於114年12月16日7時42分派員至本市仁武區澄新六街54號稽查,現場發現台端(即文宏工程行)正進行營建工程切割作業,惟台端未領有核准於該時段施工之夜間許可文件,已違反旨揭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12時至14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情事,現場並要求立即停止作業。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22-115-010006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之規定裁罰。 | 屏東縣新園鄉中洲路二四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