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吳凱莉 | 1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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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4/03/11 | 新北市 | NT$6,000 | 臺端(即璋榮企業社)為本局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12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117號),經勾稽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網路申報資料,發現未申報112年5月及11月營運紀錄。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13-03002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及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7條、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板橋區新海路四○三巷二之一號二樓 |
| 環境教育 | 2021/11/03 | 新北市 | NT$5,000 | 經於109年7月9日以雙掛號方式寄送環境講習通知書(編號:44-108-100003-0號),惟未於指定時間到課,且未辦理延期。 | 環境教育法第23條 | 50-110-110016 | 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並依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暨違反環境教育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 | 新北市板橋區新海路四○三巷二之一號二樓 |
| 移動污染 | 2020/06/17 | 臺北市 | NT$10,000 | 使用中之小型車經本局之檢查人員目測、目視或遙測不符合排放標準經本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至指定地點接受檢驗。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 21-109-06023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板橋區新海路四○三巷二之一號二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10/02 | 新北市 | NT$12,000 | 臺端經營之璋榮企業社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7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99號),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網路申報資料,發現未申報108年1月營運紀錄。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8-10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板橋區新海路四○三巷二之一號二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03/22 | 新北市 | NT$6,000 | 臺端經營之璋榮企業社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 107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99號),應於每月10日前主動連線申報前月之營運紀錄,經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107年7月份至107年12月份營運紀錄申報情形,發現未申報107年9月份營運紀錄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8-03000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暨環保署105年12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50105090F號公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板橋區新海路四○三巷二之一號二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17/03/10 | 新北市 | NT$60,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06-03005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及本局處理事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板橋區新海路四○三巷二之一號二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