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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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2/11/28 | 高雄市 | NT$6,000 | 案係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111年8月5日會同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於屏東縣林邊交流道往大鵬灣前道路,執行道路攔查,經查貴公司是日清運東港鎮朝安段建物拆除前廢棄物至本局岡山垃圾焚化廠,顯與營運紀錄申報事項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11-11001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楠梓區五常里鳳楠路九八之五號二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2/09/19 | 屏東縣 | NT$60,000 | 本局於111年8月5日會同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於本縣林邊交流道往大鵬灣前道路,執行道路攔查,查貴公司司機劉明德駕駛營業貨運大貨車(車號:KEN-8190),載運營建拆除工程後之廢保利龍(保溫材)、木材等廢棄物,惟其未依規定隨車持有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4-111-09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楠梓區五常里鳳楠路九八之五號二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