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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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污染 | 2025/07/03 | 彰化縣 | NT$28,000 | 貴公司於本縣芳苑鄉王功段1436、1436-1地號辦理「耀發企業有限公司等2人拆除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為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營建工地,經查上述工程於114年2月1日施工,惟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14-07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彰化市三村里彰興路二段三六一巷三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