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柯鈞天 | 董事 | 10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事業廢棄物 | 2025/11/13 | 高雄市 | NT$12,000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派員於旨揭時段至本巿三民區明誠一路528號等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址工地正進行拆除作業,現場產生之營建混合物(廢塑膠、廢木材、廢混泥土塊含鋼筋、廢磚…等)於廢棄物貯存區露天曝曬,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及未設置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該區廢棄物未符合設施標準儲存規定,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方法,應符合下列規定:二、貯存地點、容器、設施應保持清潔完整,不得有廢棄物飛揚、逸散、滲出、污染地面或散發惡臭情事。;四、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應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14-11001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一段二三號三樓之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