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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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營建工程 | 2025/07/30 | 屏東縣 | NT$100,000 | 貴公司於本縣鹽埔鄉彭新段202、203等2筆地號土地辦理「住宅新建工程(9戶)」,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6月18日前往旨揭工地現場稽查,該工程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施作,包括土堆未依規定進行覆蓋,營建工地至主要道路舖設粗級配或粒料厚度不足及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施工車輛於離開工區時,未落實將輪胎清洗乾淨,造成工地出入口有泥沙外帶、施工鷹架外緣之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及上層物料輸送管道出口未設置可抑制粉塵逸散或灑水設施,查核缺失記點合計32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3-114-07000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 | 屏東縣屏東市廣東路一三八八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