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劉于玄 | 董事 | 10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一般廢棄物 | 2025/01/16 | 屏東縣 | NT$1,200 | 查貴公司於本縣東港鎮新信段278及278-1地號土地,進行旅館新建基礎開挖工程作業,經本局於113年12月6日10時15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因於工區出入口未設置加壓沖洗設備,導致工地出入口泥沙外帶,造成鄰近道路路面污染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第63條之1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4-01010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高雄市仁武區八卦里八德南路一○○巷五弄六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