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張簡明珠 | 董事 | 48.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一般廢棄物 | 2025/07/25 | 高雄市 | NT$2,400 | 車輛行駛中,散落污染物(塑膠),致污染地面。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4-07104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 高雄市前金區河南二路一○六號八樓之一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5/07/02 | 高雄市 | NT$6,000 | 貴公司114年6月11日函申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變更,案附公司登記抄本,發現機構地址於113年4月8日變更,惟遲於114年6月11日向本局提出變更申請,未於變更(113年4月8日)後30日內(113年5月8日前),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14-07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前金區河南二路一○六號八樓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