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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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6/01/12 | 高雄市 | NT$6,000 | 台端所管分公司於114年11月13日來函申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變更案,案附申請資料說明貴分公司清除機構自114年8月5日已搬遷至高雄市苓雅區永裕街18號3樓,惟貴分公司未於30日內辦理清除許可證變更作業,貴分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15-01000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裁處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3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苓雅區晴朗里永裕街一八號三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