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楊佳恩 | 董事 | 10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水污染 | 2025/10/24 | 臺中市 | NT$22,000 | 貴公司為「冠典建設住宅新建工程」之開發單位,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即水污染防治法定義列管之營建工地),查114年5月26日審計單位核應辦理事項來文之附件,該工程施工開始日期為113年8月15日,再查經本局審查核備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下稱削減計畫)內容,施工開始日期亦為113年8月15日,且貴公司於?114年8月20日取得本局核准削減計畫,故未於施工前檢具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已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另本案貴公司已於114年8月1日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廢(污)水管理系統申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業經本局審查於114年8月20日同意備查在案,爰無需限期改善。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14-10002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北區賴旺里青島路一段二六之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