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陳奕廷 | 董事 | 10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6/03/04 | 桃園市 | NT$6,000 | 查貴事業114年12月12日精漬字第11412120001號函及貴事業於桃園市事業廢棄物網路申請審查管理系統提送之申請文件,貴事業負責人住址於114年7月1日變更,惟貴事業遲於114年12月12日提送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申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 | 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15-03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龍潭區五福街二八○號(一樓) |
| 移動污染 | 2026/01/03 | 臺北市 | NT$1,000 | 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類型A=2,違規情節B=1,得加重或減輕裁罰事項C=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5-01000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桃園市龍潭區五福街二八○號(一樓) |
| 移動污染 | 2025/05/02 | 新北市 | NT$5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Q-****)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4-0501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暨新北市政府112年2月17日新北府環空字第1120243787號公告事項二、(一)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桃園市龍潭區五福街二八○號(一樓) |
| 移動污染 | 2025/02/19 | 桃園市 | NT$2,000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Q-7537、自用大貨車)於113年11月7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4-02051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桃園市龍潭區五福街二八○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