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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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噪音污染 | 2025/07/29 | 臺中市 | NT$12,000 | 本局於113年11月28日23時50分派員至貴公司位於臺中市梧棲區店面稽查,於周界外測得均能音量為59.9分貝(背景音量為50.6分貝),修正後均能音量為59.4分貝,超過第三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夜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核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一案,經本局以113年11月29日執行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限期改善通知書限期於113年12月16日23時59分前完成改善,合先敘明。本局續於114年5月2日23時50分派員複查,並於原地點量測均能音量為58分貝(背景音量52.5分貝,修正後均能音量為56.6分貝),仍未符合第三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夜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核再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 22-114-070296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如下: 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罰鍰。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梧棲區頂寮里八德路九七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25/07/18 | 臺中市 | NT$3,600 | 本局於114年5月17日10時30分派員至臺中市梧棲區人行道稽查,發現現場遭棄置垃圾包,垃圾包內有貴公司之刷卡單、經致電貴公司人員說明現場垃圾包係暫放於該處,俟轄區清潔隊清運時間再交付清理,惟未依執行機關公告之收集時間、指定地點與清運方式,交付回收、清除或處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及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5條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41-114-07039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50條第2款規定、「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及「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涉及一般廢棄物案件罰鍰額度計算原則說明」裁處。 | 臺中市梧棲區頂寮里八德路九七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25/07/18 | 臺中市 | NT$3,600 | 本局於114年5月27日10時8分派員至臺中市梧棲區前人行道稽查,發現現場遭棄置垃圾包,垃圾包內有貴公司之刷卡單、經致電貴公司人員說明現場垃圾包係暫放於該處,俟轄區清潔隊清運時間再交付清理,惟未依執行機關公告之收集時間、指定地點與清運方式,交付回收、清除或處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及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5條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5條 | 41-114-07039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50條第2款規定、「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及「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涉及一般廢棄物案件罰鍰額度計算原則說明」裁處。 | 臺中市梧棲區頂寮里八德路九七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25/07/18 | 臺中市 | NT$3,600 | 本局於114年5月28日8時42分派員至臺中市梧棲區前人行道稽查,發現現場遭棄置垃圾包,垃圾包內有貴公司之刷卡單、經致電貴公司人員說明現場垃圾包係暫放於該處,俟轄區清潔隊清運時間再交付清理,惟未依執行機關公告之收集時間、指定地點與清運方式,交付回收、清除或處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及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5條規定。違規改善部分:現場垃圾包已由轄區清潔隊清除,本局不另予限期改善。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41-114-07039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50條第2款規定、「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及「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涉及一般廢棄物案件罰鍰額度計算原則說明」裁處。 | 臺中市梧棲區頂寮里八德路九七號 |
| 噪音污染 | 2025/06/13 | 臺中市 | NT$12,000 | 本局於113年11月28日23時50分派員至貴公司位於臺中市梧棲區店面稽查,於周界外測得均能音量為59.9分貝(背景音量為50.6分貝),修正後均能音量為59.4分貝,超過第三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夜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核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一案,經本局以113年11月29日執行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限期改善通知書限期於113年12月16日23時59分前完成改善,合先敘明。本局續於114年2月16日23時35分派員複查,並於原地點量測均能音量為56.7分貝(背景音量48.6分貝,修正後均能音量為56分貝),仍未符合第三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夜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核再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 22-114-060166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如下: 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罰鍰。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梧棲區頂寮里八德路九七號 |
| 噪音污染 | 2025/05/12 | 臺中市 | NT$6,000 | 本局於113年11月28日23時50分派員至貴公司位於臺中市梧棲區店面稽查,於周界外測得均能音量為59.9分貝(背景音量為50.6分貝),修正後均能音量為59.4分貝,超過第三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夜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核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一案,經本局以113年11月29日執行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限期改善通知書限期於113年12月16日23時59分前完成改善,合先敘明。本局續於114年2月16日0時4分派員複查,並於原地點量測均能音量為55.4分貝(背景音量48.2分貝,修正後均能音量為54.5分貝),仍未符合第三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夜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核再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 22-114-050113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如下: 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罰鍰。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梧棲區頂寮里八德路九七號 |
| 噪音污染 | 2025/03/17 | 臺中市 | NT$6,000 | 本局於113年11月28日23時50分派員至貴公司位於臺中市梧棲區店面稽查,於周界外測得均能音量為59.9分貝(背景音量為50.6分貝),修正後均能音量為59.4分貝,超過第三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夜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核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一案,經本局以113年11月29日執行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限期改善通知書限期於113年12月16日23時59分前完成改善,合先敘明。本局續於114年2月9日0時56分派員前往複查,並於原地點量 測均能音量為54分貝(背景音量46.6分貝,修正後均能音量為53.1分貝),仍未符合第三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夜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 22-114-030082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如下: 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罰鍰。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梧棲區頂寮里八德路九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