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噪音污染 | 2023/04/07 | 桃園市 | NT$3,000 | 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區中山東路11號地下一層從事視聽歌唱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月20日3時4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使用擴音設備中,於陳情人住所量測低頻均能音量為34.2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規定之夜間營業場所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低頻32分貝)規定,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告發,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2款規定限期至112年2月17日前完成改善;嗣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2月18日0時47分派員前往複查,現場使用擴音設備中,於原量測地點量測低頻均能音量為34.3分貝,仍未超出管制標準2.3分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 22-112-040045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款裁處。 | 桃園市桃園區東門里中山東路一一號地下一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