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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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空污 | 2025/08/12 | 高雄市 | NT$100,000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14年6月18日13時57分AI辨識系統判定影像畫面明顯塵土飛揚,即時派員前往高雄市楠梓區油廠段33地號稽查,發現貴公司於該址堆置大量土方等粉粒狀物,有搭蓋綠色防塵網,惟未完整覆蓋土方且未有效防制致引起塵土飛揚,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從事營建工程、粉粒狀物堆置、運送工程材料、廢棄物或其他工事而無適當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或污染空氣。」之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 20-114-08001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海濱路二○七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