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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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污染 | 2019/05/22 | 臺南市 | NT$168,000 |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4月1日派員稽查,並於貴公司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37mg/L,標準值100mg/L;鎳檢驗值2.15mg/L,標準值1.0mg/L,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30-108-05001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附表三及附表八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新田里勝利一街一一巷一四號 |
| 水污染 | 2017/06/03 | 臺南市 | NT$10,000 |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4月10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洗滌塔冷凝廢水未妥善收集疏漏至廠外地面水體。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6-06000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第5條第1項、附表三及附表八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新田里勝利一街一一巷一四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7/05/25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從事五金零件表面處理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4月10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廢氣處理程序產出之噴砂廢棄物(D-2407)及廢水處理程序產出之廢活性碳(D-2403)暫存於廠內,其貯存地點、容器、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 40-106-05012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新田里勝利一街一一巷一四號 |
| 水污染 | 2011/11/14 | 臺南市 | NT$60,000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0-11001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項次1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新田里勝利一街一一巷一四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