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莊明照 | 董事 | 10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事業廢棄物 | 2018/04/03 | 高雄市 | NT$6,000 | 案係ooo(即戰雅全企業社)及o○○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後續查處,本局107年1月9日派員至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辦公室,約談貴公司o○○說明委託戰雅全企業社之廢棄物來源情形,發現貴公司係將承租「本市橋頭區筆秀東路198號廠房」整修產生輕鋼架、裝潢木板、樹枝、雜草、空桶子等廢棄物(計4車次,清運日期為106年7月9日、106年7月24日、106年7月28日及106年8月2日);另106年7月9日該車次廢棄物來源,尚夾雜貴公司位於「本市仁武區鳳仁路299-1號」工廠產生之生活垃圾,委託未領有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許可之戰雅全企業社進行清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40-107-04000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及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5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路竹區社西里大社路一二六巷一六三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