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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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污染 | 2025/11/25 | 高雄市 | NT$60,000 | 一、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許可字號:高市府環水排許字第00611-10號),許可內容登載廢水處理設施活性碳吸附槽(T01-08)之活性碳更換頻率係1~16次/年,惟貴公司最近2次申報廢活性碳產出時間為112年3月及114年3月,未依許可登載內容更換,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14-11001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路竹區社南里復興路一巷二九、三一號 |
| 水污染 | 2014/01/23 | 高雄市 | NT$600,000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3-01003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6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第73條第8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路竹區社南里復興路一巷二九、三一號 | |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13/11/19 | 高雄市 | NT$60,000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 | 34-102-110009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路竹區社南里復興路一巷二九、三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