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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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4年度陶、瓷土採購案 | 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第二監獄 | 104/01/28 | 否 | |
| 102年陶藝材料-陶土類(數量如標價清單) | 法務部矯正署泰源技能訓練所 | 102/01/10 | 否 |
| 日期 | 違反法規法條 | 罰鍰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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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05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2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6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77條之1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粉塵危害預防標準第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
| 2020/12/03 | 勞基法第24條第1項 | 20,000 |
| 2020/12/03 | 勞基法第24條第2項 | 20,000 |
| 2019/06/06 |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 |
| 2019/06/06 | 勞基法第36條第1項 | |
| 2019/05/08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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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影響評估 | 2024/01/03 | 桃園市 | NT$300,000 | 未依環境影響評估法辦理變更程序前,已先行於基地範圍內完成G棟廠房之擴建工程,與本案環評書件所載之開發強度或配置不符。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10-113-010001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之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一段二三號一一樓之三 |
| 固定空污 | 2022/09/30 | 桃園市 | NT$320,000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8月10日派員至本市龍潭區湳窩路250巷100號稽查,稽查時現場製程作業中,查獲貴公司110年7月至111年7月之有機溶劑年使用量約為734公噸,已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第八批第二類有機溶劑作業程序,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有機溶劑總設計或總實際使用量達20公噸/年以上,且其廠房面積大於50平方公尺以上及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達2.25千瓦以上者),惟貴公司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1-09002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龍潭區高平里湳窩路二五○巷一○○號 |
| 固定空污 | 2021/04/26 | 桃園市 | NT$141,000 | 貴公司從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2050- 06號)-陶土/黏土加工處理程序(含堆置場程序)(M01),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9月23日派員前往稽查,查貴公司現場設置壓製成形固化機組系統、切割拋光機組等設備,再查貴公司係將石英、不飽和聚酯樹脂原料混合攪拌、壓合、固化、拋光製成石英板,與許可證核定之製程內容(礦物研磨、攪拌、壓濾及鍊土或噴霧乾燥製成陶藝土或陶瓷土)不符,經限期於109年11月23日前改善完成,本府環境保護局後於110年1月21日派員複查,惟現場設備及製程仍與許可證核定之製程內容不符,貴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0-04002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龍潭區高平里湳窩路二五○巷一○○號 |
| 固定空污 | 2020/12/24 | 桃園市 | NT$100,000 | 該公司現場設置壓製成形固化機組系統、切割拋光機組等設備,再查貴公司係將石英、不飽和聚酯樹脂原料混合攪拌、壓合、固化、拋光製成石英板,與許可證核定之製程內容(礦物研磨、攪拌、壓濾及鍊土或噴霧乾燥製成陶藝土或陶瓷土)不符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9-12001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龍潭區高平里湳窩路二五○巷一○○號 |
| 環境影響評估 | 2020/01/17 | 桃園市 | NT$350,000 | 1.廠內製程及生產機具種類、數量與環評書件所載之開發內容、產能、強度或配置方式不同。2.未依環評承諾設置地下水標準監測井。3.106年第二季、106年第三季、107年第一季、107年第三季、108年第一季、108年第三季(106年第三季、107年第一季、107年第三季已另案裁處)未進行暴雨後放流水水質及河川水水質監測作業。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10-109-010002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之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一段二三號一一樓之三 |
| 環境影響評估 | 2018/11/02 | 桃園市 | NT$375,000 | 未執行106年7月至107年9月營運期間環境監測。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10-107-110001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之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一段二三號一一樓之三 |
| 固定空污 | 2018/06/07 | 桃園市 | NT$100,000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陶土/黏土加工處理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操證字第H2050-06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7年5月23日至貴公司進行查核,現場堆置區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核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7-06000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龍潭區高平里湳窩路二五○巷一○○號 |
| 固定空污 | 2016/11/04 | 桃園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5-11000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龍潭區高平里湳窩路二五○巷一○○號 | |
| 水污染 | 2016/05/16 | 桃園市 | NT$10,000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5-05002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龍潭區高平里湳窩路二五○巷一○○號 | |
| 環境影響評估 | 2014/09/22 | 桃園市 | NT$300,000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10-103-090001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之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龍潭區高平里湳窩路二五○巷一○○號 | |
| 環境影響評估 | 2013/10/09 | 桃園市 | NT$300,000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10-102-100002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之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龍潭區高平里湳窩路二五○巷一○○號 | |
| 環境影響評估 | 2013/10/02 | 桃園市 | NT$300,000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3項 | 10-102-100001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一段二三號一一樓之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