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業廢棄物 |
2026/01/07 |
苗栗縣 |
NT$12,000 |
貴公司從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亦屬經核准之再利用機構,得收受燃煤飛灰、底灰及氧化碴等經水泥及爐石粉等原料拌合後產出控制性低強度回填粒料;經勾稽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資料,貴公司製程產出事業廢棄物非有害廢集麈灰,後續係回廠內再利用,惟自113年10月至114年10月未申報於原物料使用量;電弧爐煉鋼爐氧化碴於114年6月有申報原料使用量,惟未申報收受來源,貴公司未正確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收受及使用情形。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5-01001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頭份市後庄里信義路七七一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5/11/20 |
苗栗縣 |
NT$12,000 |
經查貴公司收受之燃煤底灰(R-1107)於113年9月、12月、114年1月至4月及7月申報前月收受貯存量加收受量扣除使用量不符合本月收受貯存量。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4-11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頭份市後庄里信義路七七一號 |
| 固定空污 |
2025/09/19 |
苗栗縣 |
NT$300,0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8月6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並進行逸散源法規符合度查核作業,查堆置場自動灑水設備灑水範圍未涵蓋堆置區域,致堆置物未保持濕潤(4點)、未依規定記錄各次灑水時間(4點)、車行路徑路面色差(4點)、管理道路有路面色差(4點);查核結果違規項目記點共計16點。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 |
20-114-09000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第4條、第10條、第6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頭份市後庄里信義路七七一號 |
| 固定空污 |
2024/10/20 |
苗栗縣 |
NT$100,000 |
查貴公司堆置區自動灑水設施灑水範圍不足,無法涵蓋堆置區域、堆置場設置之阻隔設施有溢流情形。輸送設施採密閉輸送,有破損之情形。自動洗車平台之告示牌破損。缺失點數總計12點。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 |
20-113-10001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5條、第6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頭份市後庄里信義路七七一號 |
| 水污染 |
2023/02/15 |
苗栗縣 |
NT$10,000 |
貴事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1月18日派員查察,經查貴事業廢(污)水處理設施之獨立專用電度表未依規定記錄。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 |
30-112-02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頭份市後庄里信義路七七一號 |
| 固定空污 |
2022/12/07 |
苗栗縣 |
NT$120,0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0月12日派員至貴公司進行逸散源法規符合度查核作業,違規項目記點共計18點,缺失(記點)項目如下:(一)堆置場未採行防制設施,且阻隔設施不完善,有溢流情形。(10點)(二)輸送設施灑水範圍不足。(4點)(三)道路路面髒污色差。(4點)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0-111-1200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頭份市後庄里信義路七七一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8/06/01 |
苗栗縣 |
NT$42,000 |
查貴公司廢水處理程序產出之無機性污泥(D-0902)未填報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再查廢氣處理程序(00004)產出之D-1099(106年8月至107年2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7-05001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頭份市後庄里信義路七七一號 |
| 固定空污 |
2015/10/27 |
苗栗縣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20-104-1000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第6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頭份市後庄里信義路七七一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3/05/16 |
苗栗縣 |
NT$96,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40-102-05000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
苗栗縣頭份市後庄里信義路七七一號 |
| 固定空污 |
2013/04/22 |
苗栗縣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0-102-0400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第56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頭份市後庄里信義路七七一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3/04/11 |
苗栗縣 |
NT$6,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02-04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頭份市後庄里信義路七七一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0/12/03 |
苗栗縣 |
NT$6,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099-12000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
苗栗縣頭份市後庄里信義路七七一號 |
| 固定空污 |
2010/05/18 |
苗栗縣 |
NT$2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
20-099-0500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5條、第6條第2款、第7條、第9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第56條第2項裁處。 |
苗栗縣頭份市後庄里信義路七七一號 |
| 固定空污 |
2010/01/27 |
苗栗縣 |
NT$2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 |
20-099-01000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裁處。 |
苗栗縣頭份市後庄里信義路七七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