丞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6/02/03 , 03:04 AM
最後更新時間 2026/02/03 , 03:04 AM

丞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基本資料

負責人
莊里惠
統一編號
89547643
成立日期
1995/06/10
資本額
20,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20,000,000元
股票代號
電話
02-27904899
地址
臺北市內湖區民善街87號3樓

丞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企業透視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莊里惠 董事長 55.00%
陳映任 監察人 30.00%
營業項目
  • 其他商品批發經紀(451099)
  • 公司歷程
  • 公司地址變更為臺北市內湖區民善街87號3樓
    2022/12/09
  • 公司負責人變更為莊里惠
    2022/07/01
  • 公司地址變更為臺北市內湖區民善街89號3樓
    2018/06/14
  • 公司地址變更為臺北市內湖區行忠路28巷1號1樓
    2013/12/13
  • 員工人數

    丞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體質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動產抵押 丞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9547643 2024/12/25 2034/12/24 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86517315 3,600,000 (新台幣)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107年臺中市議員選舉 980.0
    109年立法委員選舉 980.0
    總收入金額 1960.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捐款 180000.0
    總支出金額 180000.0

    丞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營運軌跡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6 - - -
    2025 01-10 300~400萬 0萬
    2024 01-12 300~400萬 0萬
    2023 01-12 200~300萬 0萬
    2022 01-12 100~200萬 0萬
    • 其他理療按摩器具
    • 其他電話機
    • 附無線手機之有線電話機
    • 其他第8516節所屬貨品之零件
    • 其他電熱器具
    • 電咖啡壼或茶壼(包括電濾煮器)
    • 其他烤箱;炊具、炊盤、煮環、烤器、烘焙器
    • 電磁爐
    • 電鍋(包括炒鍋、燉鍋及電碗)
    • 電烤箱
    • 乾髮器
    • 家用電動用具之零件
    • 其他家用電動用具
    • 食品碾磨器及混合器;水果或蔬菜搾汁器
    • 真空吸塵器,功率不超過1500瓦特,附有容量不超過20公升之集塵袋或其他容器,內裝有電動機者
    • 其他風扇
    • 桌扇、立扇、壁扇、窗扇、吊扇或屋頂通風扇,本身裝有輸出功率不超過125瓦之電動機者
    • 鋁製餐桌、廚房或其他家用物品及其零件
    • 瓦楞紙或紙板製之箱、盒及匣
    • 不論是否附肩帶或把手之手提袋,外層為塑膠布或紡織材料者
    • 塑膠製餐桌用餐具及廚房用具
    商標
  • 馬可波羅Marcotolo
  • 專利
  • 烤三明治機
  • 一種具有可卸式加熱器的烘培裝置
  • 工廠
    地區 數量
    總數量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丞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風險掃描

    裁判書查詢
  • 損害賠償
    2017
  • 給付承攬報酬
    2009
  • 不當行使專利權所生損害賠償爭議
    2018
  • 支付命令
    2007
  • 清償債務
    2009 2010
  • 給付貨款
    2007
  • 限期起訴
    2007
  • 確認債權存在
    2007 2008 2009
  • 不當行使專利權所生損害賠償爭議
    2018 2019
  • 聲明異議及更正裁定收取命令之債權人名稱
    2008
  •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移動污染 2025/01/02 臺北市 NT$1,000 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類型A=2,違規情節B=1,得加重或減輕裁罰事項C=0)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21-114-010003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臺北市內湖區民善街八七號三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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