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5/05/05 |
高雄市 |
NT$12,000 |
本局111年5月26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現為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南區中隊)及改制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現為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稽查,發現貴公司車輛937-N6於110年5月24日載運1車次廢木材混合物至維根農產企業社(非法再利用機構),其未依規定清運廢棄物至合法處理機構或再利用機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
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14-05000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三)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左營區博愛四路二八○號一五樓之一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5/05/05 |
高雄市 |
NT$12,000 |
本局111年5月26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現為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南區中隊)及改制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現為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稽查,發現貴公司未與維根農產企業社訂定契約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
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14-05001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三)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左營區博愛四路二八○號一五樓之一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5/05/05 |
高雄市 |
NT$12,000 |
本局111年5月26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現為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南區中隊)及改制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現為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稽查,發現貴公司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申報該筆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規定。 |
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14-05001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三)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左營區博愛四路二八○號一五樓之一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5/03/19 |
高雄市 |
NT$12,000 |
貴公司1年內違反相同情形,未申請設置貯存場,而進行貯存廢棄物,未依審查通過之許可文件內容辦理。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44-114-03000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左營區博愛四路二八○號一五樓之一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5/02/07 |
高雄市 |
NT$6,000 |
貴公司未申請設置貯存場,而進行貯存廢棄物,未依審查通過之許可文件內容辦理。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44-114-0200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左營區博愛四路二八○號一五樓之一 |
| 一般廢棄物 |
2024/08/27 |
高雄市 |
NT$6,000 |
案係本局仁武區清潔隊通報,貴公司垃圾清運車輛(車號129-BR)於113年7月26日10時41分行經仁武區成功路左轉新興巷路口時,垃圾滲出水不慎漏出,污染路面,本局於113年8月2日請貴公司來局說明,貴公司坦承上述情事,並表示後續將加強污水桶收集效能避免再次發生,上開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之清理,除再利用方式外,應以下列方式為之:三、委託清除、處理:(一)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41-113-08143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左營區博愛四路二八○號一五樓之一 |
| 一般廢棄物 |
2024/07/29 |
高雄市 |
NT$6,000 |
案係本局仁武區清潔隊通報,貴公司垃圾清運車輛(車號129-BR)於113年7月2日7時17分行經仁武區成功路左轉新興巷路口時,垃圾滲出水不慎漏出,污染路面,本局於113年7月4日請貴公司來局說明,貴公司坦承上述情事,並表示後續將加強污水桶收集效能避免再次發生,上開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之清理,除再利用方式外,應以下列方式為之:三、委託清除、處理:(一)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之規定。〔車號:129-BR〕〔車號:129-BR〕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41-113-07107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左營區博愛四路二八○號一五樓之一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3/07/12 |
高雄市 |
NT$12,000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12年5月31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於本市小港區高松路6之9號停車場有暫存廢棄物及異味情事,惟查貴公司審查通過申請文件內容未有設置貯存場,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44-112-07000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三)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左營區博愛四路二八○號一五樓之一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3/03/16 |
高雄市 |
NT$12,000 |
案係大社區民眾反映112年1月12日清晨時段,由貴公司所有之垃圾車(車號119-BR)行經本市學府路通往義大翠屏山莊前下坡轉彎處時漏出油水,致機車騎士摔車,經調閱仁武分局大社分駐所提供112年1月12日清晨4時許之監視影片,貴公司確有漏出油水之情事,查貴公司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7高雄市廢乙清字第0131號),車號119-BR屬清除許可登載之清除車輛,惟該清除車輛未妥善收集所載運廢棄物之滲出水,致行經該路段時流出,貴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辦理,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12-03002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三)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左營區博愛四路二八○號一五樓之一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2/06/13 |
高雄市 |
NT$6,000 |
貴公司111年4月28日上午9時15分清運車輛(車號:117-BR)載運「建一實業行」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廢棄物(D-1801)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經該廠監視器錄影紀錄發現載運粉狀廢棄物進廠傾卸於垃圾貯坑,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規定,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及相關規定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4-111-06001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第1項,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裁處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左營區博愛四路二八○號一五樓之一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1/10/26 |
高雄市 |
NT$6,000 |
本局110年8月26日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本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進行稽查,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KEH-9278車身未噴最新且正確之許可證字號,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10-10002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左營區博愛四路二八○號一五樓之一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1/04/12 |
高雄市 |
NT$12,000 |
貴公司110年3月20日9時28分清運車輛(車號:937-N6)載運「國立中○大學」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進入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經監視器錄影紀錄發現所載運之廢棄物夾雜粉狀廢棄物,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項規定,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及相關規定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10-04001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鳳山區五甲二路四九六號四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0/08/20 |
高雄市 |
NT$12,000 |
本局三民西區清潔隊109年6月28日派員巡查,發現本市三民區十全三路近德裕街口遭人排放廢水致污染水溝,經架設監視錄影,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119-BR)109年7月2日4時20分於上揭地點排放垃圾滲出水,顯未依審查通過之許可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09-08002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鳳山區五甲二路四九六號四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20/08/14 |
高雄市 |
NT$2,400 |
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之運輸、分類、貯存、排出、方法、設備及再利用,不符主管機關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41-109-08103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
高雄市鳳山區五甲二路四九六號四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0/03/02 |
高雄市 |
NT$18,000 |
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109年1月8日稽查貴公司清除車輛(車號:117-BR)載運疑似具自燃性廢棄物,於傾倒入貯坑時引燃垃圾,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7項規定予以全車退運(除已傾卸入貯坑廢棄物外),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及相關規定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09-0300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鳳山區五甲二路四九六號四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11/26 |
高雄市 |
NT$6,000 |
本局108年9月5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及時監控系統」,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車號:117-BR、KEB-6030、KED-9671)於108年7月至8月清運廢木材棧板(D-0701)、廢木材混合物(D-0799),惟上開清運車輛未於108年6月30日以前完成裝置GPS(異常聯單數共計10張,如附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五、(四)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44-108-11003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鳳山區五甲二路四九六號四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05/23 |
高雄市 |
NT$30,000 |
本局中區資源回收廠108年4月15日稽查貴公司清除車輛(車號:KED-9670)進入本市岡山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發現所載運之廢棄物夾雜公告應回收之物品(寶特瓶超過20支以上),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7項規定予以全車退運,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及相關規定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4-108-05003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3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鳳山區五甲二路四九六號四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04/24 |
高雄市 |
NT$12,000 |
本局仁武垃圾資源回收廠108年3月25日稽查貴公司清除車輛(車號:937-N6)清運聚合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大發一廠之生活垃圾(D-1801)、廢塑膠混合物(D-0299),發現廢塑膠混合物(D-0299)長度超過70公分,不符本市仁武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廢棄物進廠管制事項第4條第2項規定予以全車退運,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及相關規定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08-04006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鳳山區五甲二路四九六號四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01/08 |
高雄市 |
NT$6,000 |
本局107年10月31日派員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稽查,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車號:KED-9671)未依規定於車身標示最新且正確之清除許可證字號(證號: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0541867400號),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 |
44-108-01001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55條第1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4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鳳山區五甲二路四九六號四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8/11/08 |
高雄市 |
NT$21,000 |
本局仁武垃圾資源回收廠於107年10月22日10時10分稽查貴公司清除車輛(車號:937-N6),係清運東聯化學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林園廠之生活垃圾,發現車內廢棄物VOC檢測數值241ppm超標(標準值30ppm),不符本市仁武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廢棄物進廠管制事項第4條第16款規定,予以全車退運,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及其相關規定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4-107-11001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55條第1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3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鳳山區五甲二路四九六號四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8/10/01 |
高雄市 |
NT$12,000 |
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於107年9月13日10時25分稽查貴公司清除車輛(車號:937-N6),發現清運華德優而優股份有限公司之廢棄物中,夾雜捲狀及長度超過允收標準30公分之廢塑膠混合物,不符高雄市仁武區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廢棄物進廠管制事項第4條第3款規定,已全車退運,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4-107-10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55條第1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鳳山區五甲二路四九六號四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8/06/19 |
高雄市 |
NT$6,000 |
貴公司107年4月26日環碩字第10704002號函申請乙級清除許可變更,檢附負責人ooo身份證影本(106年1月11日換發),登載住址為「高雄市左營區福山里35鄰博愛四路282號12樓之1」,與清除許可證(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0541867400號)負責人住址「臺北市中山區聚葉里4鄰中山北路二段137巷25號4樓」不符,未於變更(106年1月11日)後30日內(106年2月11日前)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07-06001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並依同法第55條第1款及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4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鳳山區五甲二路四九六號四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6/12/08 |
高雄市 |
NT$12,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4-105-12001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鳳山區五甲二路四九六號四樓 |
| 移動污染 |
2014/07/29 |
高雄市 |
NT$5,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3-07003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鳳山區鎮南里五甲二路四九六號四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3/09/17 |
高雄市 |
NT$6,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4項 |
44-102-0900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4項規定,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鳳山區五甲二路四九六號四樓 |
| 移動污染 |
2011/09/01 |
高雄市 |
NT$5,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
21-100-09000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8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鳳山區鎮南里五甲二路四九六號四樓 |
| 移動污染 |
2011/07/06 |
高雄市 |
NT$25,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21-100-07001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4條裁處。 |
高雄市鳳山區鎮南里五甲二路四九六號四樓 |
| 移動污染 |
2011/05/11 |
高雄市 |
NT$1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0-05032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 |
高雄市鳳山區鎮南里五甲二路四九六號四樓 |
| 移動污染 |
2011/03/24 |
高雄市 |
NT$5,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0-03006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 |
高雄市鳳山區鎮南里五甲二路四九六號四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