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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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污染 | 2017/09/14 | 臺南市 | NT$30,000 | 貴公司從事鋁材軋延及裁切作業,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金屬基本工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6月22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製程2座鋁材軋延機器使用油潤滑及以地下水降溫,使用後皆收集至位於機器旁之陰井(共2座),收集之廢水經除油後抽回製程重複回收使用,未向主管機關申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30-106-09001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8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附表三及附表八、第5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中西區三民里公園路四五巷一號一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17/08/30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從事鋁材軋延及裁切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6月22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溶解爐產出之廢鋁委託清除至該機構以外,惟未記錄清除廢棄物之日期、種類、數量、車輛車號、清除機構、清除人、處理機構及保留所清除事業廢棄物之處置證明。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06-08001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中西區三民里公園路四五巷一號一樓 |